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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茶山坳长源港航码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茶山坳长源港航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818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市茶山坳长源港航码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咸塘镇咸塘新街

建设单位

衡阳市长源港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咸塘镇咸塘新街,总投资2000万元,码头总占地面积为12798m2,已建2500吨级泊位,1#泊位主要进口粮食和出口砂石和工业盐为主,进口粮食直接通过货车运输至厂家,出口砂石时使用传送带输送至船上,出口工业盐时使用高架桥斜溜槽输送至船上;2#泊位主要进口煤炭,通过传送带输送至封闭式仓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已建成运营,施工期已经结束,补环评手续,本次评价不涉及施工工艺、施工时序、建设周期等内容;故只对施工期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进行回顾,经分析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对外环境无显著影响等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粉尘、运输机械燃油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采取措施后,抑尘率可达85%以上,故码头泊位生产单元、堆场生产单元和运输系统排放的粉尘总量约为7.66t/a,排放速率约为2.91kg/h,粉尘为无组织排放,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输机械燃油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在区域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食堂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在区域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因此认为采取的措施可行。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码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施为隔油池、三级沉淀反应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组成,处理后废水回用;码头职工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专业环保公司定期安排车辆抽运至指定位置集中处理,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域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因此,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码头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经过压滤之后外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