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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美康光电有限公司通信光缆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美康光电有限公司通信光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 4 月12 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美康光电有限公司通信光缆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云集大道518号(中科光电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美康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衡阳益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云集大道518号(中科光电产业园内),项目租用湖南中科光电有限公司一楼(东北面小部分)和四楼(整层)进行本项目生产活动,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万元,项目总劳动定员为30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跳线固化废气及跳线清洁废气经过加强车间抽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车间员工身体健康影响不大。 挤塑工序、光纤着色工序废气:西面生产车间收集的挤塑工序废气、光纤着色工序废气经西面1套“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楼生产车间和四楼东面、北面的的挤塑工序废气经东面1套“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湘江。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较多,在生产过程中凡是运转的机械设备都将不同程度地产生噪声,生产中产噪设备主要为挤出机、注条机、绕铠机(单机)等,噪声值为60-85dB(A)。经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采用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袋、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废油墨桶、油膏桶、酒精瓶、胶水瓶收集后由供应商统一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