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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旺成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南旺成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衡南县茅市镇友爱村连石组

建设单位

衡南旺成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衡南旺成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衡南县茅市镇友爱村连石组,项目占地面积5113m2,项目总投资2000万,建设1HZS180新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约30m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成套搅拌设备、原料堆棚及配套办公室、食堂、门卫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水泥、沙石等物料,渗入水、外加剂等,经搅拌制成预拌混凝土,通过专用运输车辆外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本项目生产用粉状原料进料过程中筒仓顶部排气口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产生的粉尘通过连接在排气口上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筒仓内产生的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筒仓顶部排气口排放,除尘效率可达到99.9%以上,排放浓度为4.5mg/m3,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的“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特别排放限值。同时,项目拟将所有粉料筒仓封闭在粉料仓库内,因此该部分粉尘最终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

搅拌机配料时会产生粉尘,项目搅拌机配备有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粉尘经除尘器排气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筒仓粉尘、搅拌机粉尘、堆料场扬尘、运输扬尘等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约为1.078t/a,经预测,厂界排放浓度远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5mg/m3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储罐清洗水及场地清洗废水设置一套废水处理回用系统,包括引水渠、砂石分离系统、三级沉淀池、清水池、浆水压滤系统、浆水搅拌池等。废水首先通过砂石分离机将废渣水中的砂石出来,分离的砂石送入混凝土搅拌楼砂石料输送系统回收利用;分离出的含有水泥浆料的废水采用压滤设备分离浆料,暂存于浆料储存池内,外运至作为路基垫料;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

项目建设洗车平台,车辆进行清洗时在专门的清洗平台上进行,由平台四周的水渠收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建设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m3/d,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浇灌,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但项目夜间生产可能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建议本项目夜间不进行高噪声生产。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生产,建设单位应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产。同时应提前告知项目周边居民,征得周边居民同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投产后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由暂存间储存,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产生的砂石及沉淀池沉渣经回用于生产;水泥浆水压滤后的浆液渣暂存于浆液渣储存池内,外运至作为路基垫料;项目设备维护及运输车辆维修或更换机油产生的废机油直接由维修公司自行回收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在厂区内存储;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