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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20MW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2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20MW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 |
建设单位 | 衡南煜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果行育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总投资为10000万元,计划总工期4个月。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个2MW方阵、9个1.6MW方阵的光伏并网发电单元。 本工程采用16°固定倾斜面方式安装25324块标准功率为395W的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和25012块400wp单晶硅组建,光伏电站总容量为20MW,25年平均年发电有效利用小时数856h,25年年平均发电量1713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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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拟建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2)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用水主要为电池组件清洗水。采用使用不含流体水的拖把擦拭清洗太阳能电池板,不产生废水。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绿植灌溉施肥。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强较小。噪声源主要来自于配电室和逆变器,35KV配电室、逆变器,以及光伏发电项目辅助配套设施,噪声值在65~70dB(A)之间。通过建筑物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的光伏组件,废蓄电、废机油、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在在发电站垃圾收集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废旧的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蓄电池、废机油等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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