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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海特天然气有限公司衡南县城区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衡南县城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衡南县海特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衡南县云集镇云集大道建设局西侧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衡南县海特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40.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08%,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8949.31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CNG储配站二座100m3天然气储罐、CNG减压撬一座,供气能力1.4244万Nm3/d(设清管接收装置、分离器和高压器以及阴极保护等配套设施)等其他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二、环保执行情况
2009年衡南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委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编制了《衡南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衡南县城区天然气供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年8月24日衡阳市环保局予以批复。项目组织规划过程中,结合项目所在地衡南县城(云集镇)的实际情况,于2016年1月将项目储气规模进行了调整,对应消防水池规模进行调整,项目其他配套设施不发生变化。项目只建设两座100m3天然气储罐,配套250m3消防水池。该项目变更后除储供气规模和消防水池规模变小,项目建设用地、储供气工艺、相应的配套工程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在此情况下,2016年1月,衡南县海特燃气公司委托衡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衡南县城区天然气供气工程环境影响变更说明》。2016年2月24日衡阳市环境保护局以衡环函[2016]20号文予以批复。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均达到75%。
1、废水排放验收监测情况
根据衡南县海特天然气有限公司县城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水主要来源于办公区员工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衡南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排放验收监测情况
根据衡南县海特天然气有限公司县城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产过程中有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生活区不设置食堂,因此无明显固定废气污染源。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为0.5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排放验收监测情况
根据衡南县海特天然气有限公司县城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9dB(A),夜间最大值为45.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衡南县海特天然气有限公司县城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采取的主要措施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审批联系人:李冯平
电话:0734-8983215
受理日期: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