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衡南县广源页岩砖厂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三同时”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
建设单位:衡南县广源页岩砖厂
建设地点:衡南县车江镇霞山村朝阳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衡南县广源页岩砖厂投资900万元在衡南县车江镇霞山村朝阳组建设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82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采矿,利用厂区自有矿山,矿区面积为0.0098平方千米;二是制砖,建设一座砖厂,由页岩及煤矸石堆场、粉碎区、制砖区、砖坯及窑车区、隧道窑及干燥窑组成。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2014 年12月,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5年11月17日衡南县环境保护局以南环评[2015]97号号予以批复。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均达到75%。
1、废水排放验收监测情况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初期雨水及脱硫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菜地浇灌;初期雨水通过厂区两个沉砂池处理,可作为道路等防尘水使用,不外排;脱硫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菜地浇灌。
2、废气排放验收监测情况
根据衡南县广源页岩砖厂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1)隧道窑废气。隧道窑废气经脱硫设备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经检测,其排气筒出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破碎、筛分废气。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其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3)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该标准中无氮氧化物限值要求。
3、噪声排放验收监测情况
根据衡南县广源页岩砖厂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 米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9dB(A),夜间最大值为48.0dB(A) , 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衡南县广源页岩砖厂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切条及切坯工序产生的废砖坯、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脱硫除尘产生的钙泥和员工的生活垃圾。废坯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返回制坯工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审批联系人:李冯平
电 话:0734-8983215
受理日期: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