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衡南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办发〔2017〕17号

中共衡南县委办公室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衡南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2017年衡南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衡南县委办公室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3日

2017年衡南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保证。作为衡阳市贫困人口最多的面上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十三五”期间全县上下共同的政治使命。经过三年努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贫困底子不清、扶贫责任不明、帮扶措施不力、部门合力不够、基础工作不实等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采取超常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65个贫困村全部退出、13087名贫困人口预脱贫为工作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政策导向和考核导向,分类施策,“一户一计”,聚合部门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禁“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年度脱贫退出目标任务完成。

  二、年度目标

  ——确保全县65个贫困村(合村改革后)年内全部退出。具体指标为:“两个确保”即贫困发生率确保降至2%以下,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达到4万元以上。“两个完善”即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基本完善。

  ——确保减少贫困人口13087人。具体指标为: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 “一超过”。 即家庭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按201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的不变价),贫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000元以上。“两不愁”。不愁吃,即家庭成员常年食品支出由家庭自主保障或国家保障,饮水安全达标;不愁穿,即家庭成员常年服装支出由家庭自主保障或国家保障,家庭成员生活稳定在温饱水平以上。“三保障”。即基本医疗保障,家庭成员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义务教育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均能接受义务教育,无因贫辍学现象(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家庭成员享受其他相应教育扶贫政策;住房安全保障,房屋场地安全,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和抗震要求,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用房不计入面积控制要求),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按搬迁安置房相关标准执行。

  三、任务清单

  (一)围绕贫困户脱贫,分类精准施策,实施“脱贫攻坚七大行动”。

  1.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和金融扶贫。由县农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针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贫困户小额信贷,完成扶贫小额贷款8670万元,通过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

  2.引导劳务输出脱贫。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转移就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

  3.易地搬迁脱贫。由县发改局、农业局、行资公司牵头组织,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3400个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严格工程质量,强化后续扶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4.生态保护脱贫。由县林业局负责,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5.教育脱贫。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与县扶贫办进行数据比对,将中小学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活补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子女全覆盖;将中职和普高教育免学杂费政策、生活补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子女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校舍改造。

  6.医疗保险和救助脱贫。由县人社局、卫计负责,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7.兜底保障脱贫。由县民政局负责,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核实核准兜底及低保对象,完成低保信息系统改造,逐步实现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二)围绕贫困村退出,聚合部门资源,实施“七大扶贫工程”。

  以全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为总揽,县发改、财政、交通运输和旅游、水利、住建、环保、经科信、文体广新等部门的项目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

  1.交通扶贫工程。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负责,对全县65个贫困村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进行实地踏勘,核实项目建设需求,列出项目建设清单,组织贫困村的通村公路通畅、通组公路通达项目建设验收,力争所有村组公路路面硬化。

  2.水利扶贫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65个贫困村,优先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纳入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资金补助范围,组织对贫困村的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验收。

  3.电力扶贫和光伏扶贫工程。由县农业局(扶贫办)牵头,县发改局、电力局具体负责,对全县65个贫困村进行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利用融资平台,科学选址,建成光伏发电站,落实光伏发电项目,县电力部门统一收购全部电能,增加65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4.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由县住建局负责,对全县65个贫困村贫困户的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除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外,全部实施危房改造,并组织验收。同时结合移民局移民避险安置项目,整合资金,将移民中的贫困户且未纳入易地搬迁的对象,实行搬迁安置。

  5.“互联网+”扶贫工程。由县经科信局负责,组织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实施宽带进村和4G网络进村项目,实现所有贫困村光纤网络、4G网络有效覆盖和有线电视基本覆盖。由县商务和粮食局负责,推进邮政、商务、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村建立服务网点,推广“互联网+特色农产品”电商模式,年内要建成20个贫困村的电商平台。

  6.文化扶贫工程。由县文广体新局负责,建设好65个贫困村的村级文化综合活动中心,完善村图书室,县广电台继续推进“广播村村响”和直播卫星电视“户户通”工程。

  7.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负责,创建特色旅游扶贫示范村和乡村旅游民宿客栈,积极引导旅游资源要素入股分红带动创收脱贫。

  四、实施步聚

  第一阶段(2017年4月1日—5月10日),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人员名单。对全县所有未脱贫的、前期已脱贫的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对全县65个贫困村退出“两个完善”“两个确保”脱贫标准,进行前期调研,项目摸底。县扶贫办牵头,驻村扶贫队长或第一书记,各乡镇驻村联点干部、乡镇扶贫专干、村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0日—5月30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改,从严从实核实贫困户底子。审定2017年全县13087个贫困人口脱贫名单,脱贫帮扶措施;审核确定2个方案。即:由乡镇、村与县帮扶后盾单位共同制定,呈县联点县级领导审核同意的65个贫困村“两个完善”“两个确保”脱贫退出工作方案;由26个扶贫后盾单位制定的“七大行动”“七大工程”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2017年6月1日—11月31日),脱贫攻坚项目实施、验收、自查、整改提高阶段。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县扶贫攻坚考核办、县扶贫办负责任扶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提出整改意见;扶贫后盾单位、乡镇和“七大行动”“七大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负责贫困村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开展脱贫攻坚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脱贫攻坚迎检、总结、排位阶段。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县扶贫办具体组织实施,确保迎检不出问题;县扶贫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县扶贫攻坚情况分类进行排位,落实《衡南县脱贫攻坚考核办法》,谋划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

  五、工作措施

  1.领导靠前指挥,健全脱贫攻坚指挥体系。一是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及其他县委常委、人大分管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和政协联系副主席任副组长,县直各单位、驻县直管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联系农业副主任为第一副主任,县农业局长为常务副主任。各乡镇根据县里模式明确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全县各乡镇从相关站所抽调5-8个业务骨干,成立乡镇扶贫办,专职从事扶贫工作;所有行政村要明确村会计为村级扶贫专干,名单报县扶贫办备案登记。26个县直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扶贫,1名股级干部具体负责,及时与扶贫办对接工作。二是建立县级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副书记牵头,相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相关乡镇参加,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及时解决相关事项。三是落实脱贫攻坚“七大工程”“七大行动”副县长负责制,牵头部门具体抓、责任部门配合抓,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各部门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前必须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管农业副县长)审定后才予以实施和拨付,确保项目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2.造势升温鼓劲,发出脱贫攻坚最强音。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为主要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网、手机报以及永久性标语和大型立柱广告公益性宣传等形式,把脱贫攻坚的政策法规,宣传到全县的乡乡镇镇、村村组组,实现脱贫攻坚声音全覆盖,县内所有媒体全覆盖,做到脱贫攻坚全县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宣传攻势。同时,县委宣传部要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好作法、好典型;扶贫先扶志,大力宣传艰苦创业、勤劳致富的好典型,形成浓厚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和舆论导向。县委组织部要出台县、乡镇、村三级干部年度精准扶贫政策法规培训规划,在县委党校定期轮训相关干部,提高全县党员干部脱贫攻坚的政策水平。

  3.去伪存真补实,实行贫困信息大清洗。按照“应出尽出,应进尽进”的原则,重建贫困户档案信息资料。一是要把贫困户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告诉群众,通过广播、电视、会议等途径多方式、多层次向群众宣传,让群众明了。二是县农业局(扶贫办)牵头、县直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组成清查专班,逐村逐组逐户核实贫困对象,把贫困原因、贫困程度以及贫困村基础设施情况记录在册,虚假的退出,真实的确认,补录的补录,并由包村包片村干部、村支书、镇联点干部、镇党委书记签字初步核准。三是以村为单位,逐组公示,最终确认。具体流程:县扶贫办分乡镇拿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交各清查专班,予以清查。挂图作战到乡镇、村、农户。贫困户每户挂牌作战,每户都要挂贫困户信息牌,定帮扶干部、定帮扶措施、列联系电话。

  4.进村入户见人,落实结对帮扶全覆盖。一方面是县扶贫办与上级扶贫办对接好,把上级的政策吃透。另一方面是与贫困村、贫困户紧密对接好。具体分四个层次对接:一是县级领导包1个贫困村退出、包4户贫困户脱贫(其中联乡镇县级领导包所联乡镇年度所有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二是县直后盾单位对应1位县级领导,包贫困村退出,股级干部对应贫困户包脱贫。具体为县属正科级党政正职(含直属单位)4户/人,副科实职4户/人,正股实职1户/人。三是乡镇党政正职对应县级领导、后盾单位包贫困村退出,每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3户/人,办站所、学校、医院负责人1户/人。四是全县375个村全部实行“一村一队”驻村帮扶。65个贫困村组建党建扶贫工作队,由县直机关各帮扶单位派驻指导员、队长(第一书记)和联络员;310个非贫困村组建联村帮扶工作队,由乡镇联点干部任队长,从县直机关和乡镇站所帮扶人员中确定2名队员。实行“一户一策”,经常走访,定向帮扶,确保脱贫。五是贫困村村支两委要负责整村退出的具体工作落实,确保“五个一批”任务完成率、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贫困村驻村帮扶率、贫困户结对帮扶率、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满意率均达到100%。帮扶责任人要针对所帮扶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一套脱贫方案以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和帮扶措施。要因户施策、靶向攻坚。

  5.明确工作主体,确保脱贫责任到人。脱贫攻坚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层层传导脱贫压力,级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落实牵头责任。县、乡镇扶贫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包村县级领导是负责贫困村退出的最终确定人,签字确定,同时负责跨部门资源整合的协调,负责监管重大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所结对帮扶贫困户脱贫;联乡镇县级领导要加强对所联乡镇的督促指导,确保扶贫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县直26个责任部门负责人是贫困村退出项目资金筹备,项目组织实施,贫困村脱贫退出的第一责任人。发改、财政、教育、卫计、人社、商粮、民政、农业、交通和旅游、金融办等26个责任部门要出台切实可行的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县直其他单位,含所辖乡镇医院、学校、办站所等公职人员和村支“两委”干部,主要负责结对帮扶对象脱贫致富措施的落实。县扶贫办负责向县扶贫领导小组建议制定《衡南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衡南县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围绕2017年度脱贫任务目标,精准绘制县、乡镇、村和县直机关后盾单位帮扶脱贫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负责全县扶贫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负责扶贫数据统计,扶贫典型宣传,负责对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扶贫迎检考核。各乡镇扶贫办负责本乡镇扶贫数据统计,扶贫典型推荐,扶贫资料归档,建立扶贫台账;各级对口帮扶干部负责制定落实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主要负责人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和各乡镇驻村联点干部为贫困村或面上村“脱贫摘帽”具体责任人,负责贫困村脱贫退出项目前期调研,贫困人口脱贫解困帮扶措施的制订、落实,扶贫效果跟踪,全村扶贫工作资料统计、汇总和扶贫进度汇报,并负责建立扶贫档案和台账。具体要求:①后盾单位支持结对帮扶的贫困村资金不少于15万元;所在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干部要到岗到位,脱贫措施要切实可行。②26个责任单位、26个乡镇党委政府要围绕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向县委、县政府递交责任书。

  6.强化保障到位,确保工作开展需要。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在上年基础增长30%;县直责任部门的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年度新增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要将扶贫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7.严抓严管严处,做到追责问责下重手。一是参照中央对贫困县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出台《衡南县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当年脱贫攻坚工作排后两位的乡镇和单位,约谈问责主要负责人。县直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应的贫困户当年不脱贫、不调整;对排位靠后的,要加压、要约谈、要追责,单位不评先,主要领导不评优。贫困村退出,上级检查验收未通过,包村的县级领导、后盾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降类处理。国家公职人员落实扶贫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到位,脱贫成效不明显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先评优,不能晋升晋级,并书面向组织说明原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五个一批”“7大行动”“7大工程”的责任单位,资源整合不配合,项目实施不力,资金拨付不到位,报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查证属实,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予以刑事处理。二是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衡南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针对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任务未完成等五个方面18种情形交相关部门查处,进行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年度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三是建立脱贫攻坚督查巡察直报机制。根据《湖南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实施办法》,由县委副书记、分管扶贫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负责牵头,县委督查室统筹协调,组建衡南县脱贫攻坚督查巡察情况直报工作组。县农业局分管副职和县扶贫办安排专人具体抓落实。下设督查巡查小分队,实行月抽查、季督查、半年一讲评一约谈、年底考核验收。四是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减贫、民生、生态方面指标权重,考准考实干部脱贫工作业绩,重用在脱贫攻坚工作一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所有结对帮扶的各级干部绩效考核奖励工资以及村干部报酬,与所联贫困户帮扶工作挂钩,年内未脱贫的,按比例扣发。

  与此同时,要动员全党,动员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阶层党员发出倡议,开展“脱贫攻坚·我在行动”主题活动;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倡议,开展“脱贫攻坚·我要参与”公益大行动,形成脱贫攻坚全党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