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产业扶贫工作方案

  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精神,培育扶贫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根据我县产业现状和优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四跟四走”原则,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落脚点,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统筹使用各级财政性扶持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见效快、辐射带动能力强、能使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1、通过实施产业扶贫,2017年帮扶13087个贫困人口脱贫(含40个贫困村7879个贫困人口); 2018年、2019年帮扶25个贫困村贫困人口及面上村贫困人口脱贫。  
  2、原则上每个贫困村培育1个以上重点产业,建立1个以上的产业合作组织,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产业合作组织;每个乡镇(片区、办事处)培育1个以上主导产业。对缺乏优势产业、没有大型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的村,可以实行几个村、整乡镇发展1-2个产业;全县主要培育油茶、中药材、玫瑰、食用菌四大主导产业,构建“几村一品、整乡一业、全县四大骨干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实施原则  
  1、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瞄准贫困人口脱贫,分类施策,制定差别化扶贫措施,集中各类资金和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2、政府引导,贫困户主体。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产业扶贫中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拓宽产业扶贫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工则工。对已有的主导产业,继续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构建“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电商”的产业发展体系。  
  4、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立足市场需求,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与产业扶贫工作,实现“双促”、“双赢”。  
  三、扶持对象、政策和主要扶持产业  
  (一)扶持对象  
  1、全县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2、辐射带动扶贫效果明显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能人大户; 3、村级集体组织实施的贫困户参与程度高的产业项目。  
  (二)扶持政策  
  1、资金支持。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纳入民政兜底、林业生态、电商、乡村旅游和已享受省重点产业项目的贫困人口不在此列)发展产业的,给予1500元/人的产业帮扶资金予以扶持。政策依据:湘扶办发[2014]7号《关于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2)经县级农业、扶贫部门认定,投资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可享受用于项目前期组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技术培训、后期管理、农产品保底价收购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直接帮扶不超过20%,委托帮扶不超过25%的奖补)。政策依据:湘扶办发[2016]70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扶办发[2017]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相关事项的通知》。  
  2、小额贷款。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展产业,为其提供1-5万元、3年期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贷款。  
  3、电商扶贫。对参与农村电商的贫困户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4、乡村旅游。给予项目村内参与和直接收益的贫困户200元/人以内的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既可以采取直接帮扶到户的项目,也可以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共建共有。同时,还可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三)主要扶持产业  
  1、全县确定油茶、中药材、玫瑰、食用菌四个扶贫重点产业,集中力量将上述四个产业做强、基地做大、加工做精,提高产品附加值。  
  (1)油茶产业。以大三湘公司为龙头,以锦绣大地、万代农业、立裕农业、益寿农业、鑫阳生态、宝丰农林、鑫展农业等油茶种植企业为生产基地,辐射栗江、花桥、宝盖、相市等乡镇,带动5000名贫困人口种植油茶脱贫。  
  (2)中药材产业。以森本生态农业公司、承康生态农业公司为龙头,大力发展中药材清深加工,辐射云集、车江、栗江、花桥、冠市、江口等乡镇,带动3000名贫困人口种植中药材脱贫。  
  (3)玫瑰产业。以栗江广林农业科技公司为龙头,发展玫瑰精油系列产品,建设玫瑰香猪养殖基地,辐射栗江、三塘、泉湖、鸡笼、茅市、柞市等乡镇,带动5000名贫困人口种植玫瑰、养殖香猪脱贫。  
  (4)食用菌产业。以雄鹰生态农业公司为龙头,辐射茅市、柞市、硫市、车江、江口、相市、茶市等乡镇,带动2000名贫困人口种植食用菌脱贫。  
  2、在抓好上述四个重点产业的基础上,优先扶持生猪、优质稻、蔬菜、湘莲、蓝莓、肉牛、烟叶等7个特色产业。  
  (1)生猪产业。以丰旺牧业、华隆生态农业为重点,辐射向阳、廖田、云集、泉湖、鸡笼、谭子山等乡镇,带动5000名贫困人口养殖生猪脱贫。  
  (2)优质稻产业。以伟利米业、健安米业、展望生物、汇泉优质稻产销合作社、大地飞歌农业公司为重点,辐射三塘、谭子山、泉湖、鸡笼、松江、车江、宝盖、冠市、茶市、相市等乡镇,带动8000名贫困人口种植优质稻脱贫。  
  (3)蔬菜产业。以咸塘益品湘、旗盛农业公司(原馨一公司)为重点,辐射咸塘、泉溪、云集、车江、三塘等乡镇,带动3000名贫困人口种植蔬菜脱贫。  
  (4)湘莲产业。以近尾洲莲湖湾生态农业公司、栗江程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辐射近尾洲、栗江、茅市、硫市、柞市等乡镇,带动2000名贫困人口种植湘莲脱贫。  
  (5)蓝莓产业。以洪山湘蓝农业公司为重点,辐射洪山、冠市、江口、宝盖等乡镇,带动1000名贫困人口种植蓝莓脱贫。  
  (6)肉牛产业。以铁丝塘东星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辐射铁丝塘、花桥、川口、冠市、江口等乡镇,带动1000名贫困人口养殖肉牛脱贫。  
  (7)烟叶产业。以三升种养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带动全县13个种烟乡镇4000名贫困人口脱贫。  
  3、产业规划实行全县统一布局,参与产业扶贫的贫困户实行全县统筹调剂。  
  4、充分尊重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意愿,鼓励贫困户发展小果园、小养殖场、小加工作坊等产业。  
  四、扶持模式  
  1、自主发展产业型。在结对帮扶干部的指导下,对有劳动能力、懂技术、自主发展愿望强烈的贫困户,鼓舞引导,按相关程序和标准享受财政性扶贫资金和小额信贷资金支持。  
  2、直接帮扶型。对有劳动力,有发展愿望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通过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组织贫困户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能人的带领下,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直接参与区域特色产业开发,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现增收脱贫。  
  3、委托帮扶型。 对缺劳力、缺技术、缺思路、缺发展条件的贫困农户,用政府支持他们的扶贫资金和小额信贷资金,委托给有意愿合作、有社会责任、讲诚信和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项目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相互间以契约形式,明确责权利关系,项目收益按比例与贫困人口分成。  
  4、股份合作型。对有劳力、有资源、有愿望但自己不会干或干不好的贫困户,将贫困户的政策扶持资金和信贷以及自己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折算入股,跟能人或企业合作社共同发展,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人。  
  五、扶持步骤  
  1、选准产业项目。根据地理、家庭、市场等环境,因地制宜的选准最适合贫困户发展的项目,做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在县里确定11个重点发展产业基础上,各乡镇、村可根据本地的产业基础和农户的种养习惯自主确定产业项目。  
  2、精准帮扶对象。摸清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和个人想法,根据每个户贫困户的自身条件,制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3、确定扶贫经济组织。参与扶贫的经济组织必须诚实守信,愿意为贫困农户服务。对产业前景好、带动能力强,而不愿参与产业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打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项目。(上述三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村为工作责任主体,按全县产业扶贫年度计划和项目库要求实施,做到产业项目到企业到贫困户。)  
  4、扩大金融资本参与。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落实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财政贴息、产业帮扶等措施,做大扶贫产业,做强扶贫企业,稳步实现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5、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各村要根据贫困户的自愿及其实际情况,在县乡结对帮扶干部的配合下,制订科学可行的帮扶措施、产业扶贫方案并公示到村;以村汇总报镇扶贫办初审,以镇为单位呈报县农业局及县扶贫办审核。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根据乡镇呈报的产业项目按程序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各乡镇、村要加强项目实施、资金落实、效果评估及考核检查。(此项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6、项目考核验收。加强项目跟踪检查和项目效益分析,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项目效益评估标准和年度考核验收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项目竣工后,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要组织对所属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全面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逐一提交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报告。(此项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1、制定年度计划。全县产业扶贫分2017、2018、2019三年实施,遵循先贫困村、后面上村的原则进行。全县产业扶贫年度计划由县农业局及扶贫办科学制定。  
  2、明确资金渠道。产业扶贫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异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资金和后盾单位支持资金等构成,标准统一,每人2000元(包括异地搬迁扶贫对象)。  
  3、完善服务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分层次建立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手机信息或QQ群服务平台,及时、精准推送农时农事、价格行情、农产品市场信息等,积极牵线搭桥,引导贫困村参与农展会、网上销售、农超对接等各类平台,多种形式促进产销对接。要大力推进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探索对贫困村、贫困户技术帮扶的新模式,依托传统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借助社会性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帮扶。要以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为重点,创新技术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4、强化激励支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三产融合等中央、省、市等涉农项目优先向扶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能人大户,村级集体组织安排,增强扶贫经济组织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建立健全利益联结、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机制  
  1、利益联结机制。所有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乡镇扶贫办和村支“两委”及贫困户代表的共同监督下,签订合同或协议,以契约形式按政策确定利益分配比例及年限,实现互利共赢。  
  2、风险防控机制。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和贴息资金,由县农业、财政、扶贫部门依据项目施工进度、扶贫效益和考核验收结果,分期分批拨付给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和农业企业。所有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原则上要落实农业保险制度,降低产业风险。保险费可以全部或部分从到县财政扶贫资金中解决。  
  3、责任追究机制。产业帮扶项目一经确定不得调整,产业扶贫资金一律用于发展产业,不得挪作它用。县农业局要加大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力度;同时将不定期地会同财政、纪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经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对故意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和农业企业,依据法律法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执行项目批复,违规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和企业,依程序收回相应资金;对未尽力履行契约责任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和企业,由该组织和企业按契约规定赔偿扶贫对象损失;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无法履行契约责任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经评估认定后,酌情处理。  
  八、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县产业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唐湘黔任组长,享受副处级“三项待遇”干部黄跃峰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局长贺金平、县发改局局长邱清令、县财政局局长刘弟军、县林业局局长胡文电、县商粮局局长唐云秋、县畜牧局局长胡良炜、县经管中心主任胡玉元、县扶贫办主任肖延国、县金融办主任谢羽萍、县农商银行行长王中彪、县农业银行行长廖小煌、县浦发银行行长陈力平、县邮政银行行长刘晓华为成员,县农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产业扶贫开发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强力推进工作。  
  2、明确责任主体。产业扶贫由农业部门牵头,扶贫、财政、商粮、发改、经信、交通旅游、林业、统战、工商联、总工会、团委、妇联等13个部门配合。农业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农业产业扶贫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农业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产业扶贫工作,提出其他产业扶贫的建议; 协调相关配合部门,分解落实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配合做好扶贫考核工作。扶贫部门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础数据及产业扶贫对象的基础信息,指导贯彻落实扶贫政策。各配合部门立足部门优势和本部门产业特点,编制产业扶贫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收集、汇总本部门产业扶贫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同级产业扶贫牵头部门反馈。各乡镇、村是产业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产业扶贫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协调、监督工作,确保帮扶工作和任务落实。  
  3、强化责任意识。产业扶贫是脱贫的依托,更是长期稳定脱贫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工作,把产业扶贫列为脱贫攻坚工作八大工程之首。产业扶贫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镇村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识大体、顾大局,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4、营造工作氛围。广泛动员,激发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的热情,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要加大对产业扶贫的宣传力度,要特别注重选树典型,加大能人致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