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组(财务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保卫、会务、接待、收发、保密、机要、后勤、资产管理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及工会、妇联、老干、年度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对口扶贫协作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录入、审核工作,负责扶贫“一卡通”扶贫资金发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资金审计、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会同产业开发组完善扶贫项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管社会扶贫物资、资金分配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督查。

  (二)督查考核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明查暗访、考核评估、检查验收工作。督促检查国、省、市发现或交办的问题整改及落实情况。负责上级精准脱贫攻坚检查考核验收等日常服务工作。负责“三落实”管理系统工作。负责涉贫舆情的监控、处置工作,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受理、交办、办理、核查工作。负责开展扶贫业务培训。负责“互联网+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

  (三)调研法规组。研究提出全县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建议。负责组织扶贫工作重大课题、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件、调研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报道、经验总结工作。

  (四)社会扶贫组。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拟定全县社会扶贫相关规划和水、电、路、讯、安居保障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设计、论证、筛选、监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负责社会扶贫网、光伏扶贫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筹集、分配和管理社会扶贫资金、物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扶贫、“雨露计划”脱贫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驻(联)村帮扶工作方案,指导全县结对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劳务协作、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脱贫政策。

  (五)产业开发组。负责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产业开发扶贫、发展规划、扶贫标准、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业扶贫、金融扶贫、“互联网+”电商扶贫、文化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生态扶贫等产业发展类扶贫项目的设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设计、论证、筛选、监督产业发展类扶贫项目。会同金融部门组织实施“特惠保”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完善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根据扶贫开发总体规划,拟订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六)贫困监测组。负责全县贫困户信息系统管理、扶贫统计监测、抽样检查和指标管理。按照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承担扶贫对象确定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责任。监测扶贫开发工作进展,研究分析推进中的问题。配合产业开发组完善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