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衡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总结

衡南县乡村振兴局


近年以来,衡南县乡村振兴局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23年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15081元,同比增长14.9%,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厕所革命、乡村车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光伏帮扶等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专项衔接资金管理、农村厕所改(新)建第三方评估结果位居省市先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底线问题、强化动态监测。始终把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聚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因户因致贫原因精准落实增收措施,确保持续稳定增收。截至12月底,衡南有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18947户52523人,其中监测户1577户3681人,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519户1154人均落实帮扶举措。一是有力落实防返贫监测宣传今年以来,县级制定了《防返贫监测"明白纸"》25万张,通过干部上门入户、村级公示栏、网站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方式发放政策"明白纸",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有力落实动态监测管理。严格监测对象"五个必须"纳入,实事求是开展监测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加强行业部门信息比对核处,不断夯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三是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5月份制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展开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关注6类人群,通过"一户一画像"精准研判

(二)坚持产业先行,拓宽增收渠道。一是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作为湖南省高质量庭院经济试点县,衡南出台了《2023年高质量庭院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衡南县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奖补办法(试行)》的政策。选择了产业发展基础好、区位优势强的2个乡镇6个村作为庭院经济工作试点村,每村不低于30%的农户参与高质量庭院经济的发展,有劳动能力和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原则上全覆盖,确保参与的农户当年实现人均经营性净收入2000元以上。二是抓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政府作为、银行担当、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原则,以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稳定脱贫为着力点,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全面完成省定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任务,守住了贷款逾期率不超过1%的红线,得到省、市乡村振兴部门的充分肯定。三是抓实光伏电站管理。加强推动了国家电网对光伏电站的技术指导,建立乡镇(街道)供电所技术指导员、安全生产管理员,光伏电站管理中心运维巡查员、运行监控员,村级电站管理员、保洁员的"六员"光伏运维管理制度,65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年均增收在5万元以上,成为增加我县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带动脱贫人口致富的阳光工程。四是大力创建乡村车间。巩固提升201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1443人;为1032位脱贫人口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076个,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78.64万元。

对新创建的150个乡村车间提质增效,促进吸纳农村就业人数4424个,其中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1700余人。

(三)聚焦项目资金,推进实施和支出进度。一是加强项目库建设。2023年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717 个,涉及衔接资金15083.5 万元,专项衔接资金拨付率达100%。二是强化资金投入。县级有效衔接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增长,2023年投入6330万元,各级衔接资金拨付率100%,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达到中央、省、市确定的标准。三是加快拨付进度。截至2023年4月27日,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2851已全部拨付至各项目实施单位截至2023年6月21日,县级财政衔接资金651.24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其中:对口帮扶永顺县60万元、春季雨露计划283.5万元、2022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16.896万元、2022年防返贫综合保险290.844万元。四是强化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组织各乡镇(街道)对2021年-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进行了确权登记全县共确权54087个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资产原值达9.53亿元,有效防止项目资产遗漏、脱管、闲置的问题,确保持续发挥作用。

(四)坚持主动谋划,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一是有序推动改厕工作。全面铺开改厕"三比一看"大比武,扎实推进农村厕所改(新)建工作。2023年,全面推进农村户厕改(新)建4223户、21座公厕改(新)建任务,任务完成率100%;坚持全面排查、分类整改、建章立制,有序开展全县农村问题厕所大摸排、大整改,摸排厕所问题12854个,完成问题整改12670个,列入长期整改184个,整改销号率为100%。二是开展雨露计划工作。及时发放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1890人次,补助金额283.5万元;选送30名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到湖南商业职院参加致富带头人乡村治理型培训。三是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有序推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转移就业,系统内脱贫人口、监测户务工人数2.1万人, 2023年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1169人34.37万元,务工规模总体稳定。

(五)聚焦重点任务,强化督查调度。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常态化督导调度,做好日常工作评价,精准推动工作落实。梳理出中央考核评估问题4大类13个,省考核反馈问题4个。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央考核反馈问题13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整改率100%;已完成省考核反馈4个问题整改,整改率100%。全面开展2021—2022年落实乡村振兴政策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问题项目6个,涉及资金85万元,全部整改清零。

下阶段,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论述,对标国家、省、市乡村振兴局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量化工作标准,加强动态监测管理继续加大政策扶持,真正做到应纳尽、应帮尽帮是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完善调整优化各项帮扶政策,加强对无劳动能力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防止政策变化带来的返贫风险。三是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做到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全覆盖参保,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是持续开展志智帮扶转变脱贫群众理念思维强化提升能力素质培训确保稳定发展产业和就业

(二)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力度。一是树立产业特色品牌。产业发展资金要力求支持有发展前景的产,推动乡村扶贫产业向特色产业转变,增加村集体经济实力和活力。二要加强办点示范带动。整合财政产业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办大事,着力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重点加大对集体产业项目扶持力度,示范带动其他村共同发展产业。三要提高市场化组织程度。要扶持专业合作社、农牧场主、经济联合体、村级集体经济等,通过公司+农户订单合同、托管代养、资产收益、劳务就业等形式,提高产业市场化组织程度,稳定增加群众收入。四要打通全产业链。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开拓市场,稳定增收渠道

进一步乡村建设力度一是精准编制规划。统筹考虑乡村人口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因素编制衔接好县乡村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专业规划,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乡村振兴规划体系。二是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政策。要集中力量,分类指导,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政策。议什么问题,建什么项目,资金、劳力、材料如何筹集和管理,要把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增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集中资金一件一件的办好事、办实事,重点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四是整治提升人居环境乡村振兴工作应重点落实在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方面,更好地促进农村人口的生产生活,带动人民勤劳致富、回乡创业的积极性,致力于提高农村人口的安居指数和幸福指数。

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管理力度。一是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进一步将各类专项衔接资金、涉农资金全面归并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创新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资金效益和产业规模效益,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集中力量做好办点示范。统筹安排资金,不撒"胡椒面",加大点对点的财政投入,突出重点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再以点带面辐射推动。三是统筹平衡推进乡村建设任务。总结推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统筹推进脱贫村和非脱贫村的乡村建设任务,尽快实现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转变。四是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新路子,在政策上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特别是民企、龙头企业支持参与乡村建设,使其成为具有一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产业。

进一步加强人才振兴培养新农人持续推进落实一村一大学生村官,把散落在农村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田秀才""土专家"找出来、培养好、用到位。二是优化人才培训教育注重实践参观学习和"小而精"的专业化人才培训,提高培训的实用性。是建立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大学生、城市科技人员、退休人员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立乡村后备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岗位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免除各类人才乡村就业创业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