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土地审批  
信件内容  

本人在农村已有一栋房子,以前不需要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现在想在老房子的基础上挨着加宽一点,需要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吗,要的话是怎么个流程和步骤,面积怎么规定的,大概需要多少钱。另外,我儿子已婚但未分户,他可以申请宅基地土地使用吗,面积是怎么规定的。

 
办件编号   202412039756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答复单位   衡南洪山镇 答复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县长信箱咨询农村宅基地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房首先符合一户一宅,每户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县规定的标准(占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层数最高三层),其次选址必须符合乡村建设规划,另外农村村民建房必须在取得用地手续后才能动土施工,否则属于违法建房。

二、根据村民肖海军的咨询的情况,其家里已经在本村本组建了一栋房子,现在想挨着原旧房子扩建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层数为三层的房子,如果原来的旧房子占地面积没有超过130平方米,以原来的旧房子户主申请扩建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只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涉及农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如果扩建涉及耕地或者永久基本农田是不允许。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的意见是我们不断进步和完善的重要动力,我们将认真倾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