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县长信箱咨询农村宅基地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房首先符合一户一宅,每户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县规定的标准(占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层数最高三层),其次选址必须符合乡村建设规划,另外农村村民建房必须在取得用地手续后才能动土施工,否则属于违法建房。 二、根据村民肖海军的咨询的情况,其家里已经在本村本组建了一栋房子,现在想挨着原旧房子扩建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层数为三层的房子,如果原来的旧房子占地面积没有超过130平方米,以原来的旧房子户主申请扩建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只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涉及农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如果扩建涉及耕地或者永久基本农田是不允许。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的意见是我们不断进步和完善的重要动力,我们将认真倾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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