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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农村自建房审批  
信件内容  

本人为衡南县农业户口,于2022年07月向所属村委及乡镇相关部门申请“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申请报告”。2022年09月乡镇相关部门安排广州国测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新建房屋勘测定界,并于2022年10月08日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报告书结果为:宅基地所属地块“三调”为建设用地、“二调”为林地、“2017年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为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为未占用。现乡镇相关部门以“二调”为林地为由拒绝本人宅基地审批,请问乡镇相关部门拒绝的理由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办件编号   202211097254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11月09日  
答复单位   衡南栗江镇 答复时间   2022年11月15日  
答复内容  

我镇分管负责人已向王红军本人讲解了相关政策,本人表示理解。

农村宅基地审批是根据国土二调及三调的地类性质予以办理,由于国土二调属林地,须到市县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现阶段市县国土部门暂停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